申请手续
• 凡政府资助安老院必须经社会福利署申请入住。
• 长者或家人可联络下列办事处提出申请﹕
•(i) 综合家庭服务中心;
•(ii) 医务社会服务部;
•(iii) 长者地区中心;
•(iv) 长者邻舍中心/长者活动中心;
•(v) 其他服务单位,例如保护家庭及儿童服务课、辅导单位、露宿者综合服务等。
• 申请者需接受安老服务统一评估,以确定其身体受损程度及服务需要,并安排切合他们所需的长期护理服务。
服务费用
• 根据社会福利署定之收费标准。
• 已转型/提升为提供持续照顾服务的护理安老宿位:每月收费:$2,000
终止服务
• 院友欲申请退院,须于一个月前以书面提出申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