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普通法法系“法治”原则的特点。
2. 法治与“核心价值”(人权、自由、民主)的互动。
3. 西方信仰与“核心价值”的终极化、绝对化。
4. 新深层价值:人际权、理性、选策民主。
5. 华夏文明与新深层价值。
导 师: 李绍强
导师简介:
李绍强先生,资深大律师,理学士,法学士,法学硕士,法律专业文凭。在香港律政司从事刑事检控、上诉及相关法律工作近三十年,2008获委任为资深大律师。曾任律政司副刑事检控专员,处理的案件涵盖刑法、公法及其他法律,曾出任香港金融管理局法律顾问。喜好哲学、社会、文化议题,著有《香港的金融与银行法》及波柏九十大寿论文集等书。
课程编号:
开课日期:2013年02月23日
堂 数:约15堂
导 师: 李绍强
导师简介:
李绍强先生,资深大律师,理学士,法学士,法学硕士,法律专业文凭。在香港律政司从事刑事检控、上诉及相关法律工作近三十年,2008获委任为资深大律师。曾任律政司副刑事检控专员,处理的案件涵盖刑法、公法及其他法律,曾出任香港金融管理局法律顾问。喜好哲学、社会、文化议题,著有《香港的金融与银行法》及波柏九十大寿论文集等书。
课程编号:
开课日期:2013年02月23日
堂 数:约15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