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治、伦理与中国文化展望
      1. 普通法法系“法治”原则的特点。 2. 法治与“核心价值”(人权、自由、民主)的互动。 3. 西方信仰与“核心价值”的终极化、绝对化。 4. 新深层价值:人际权、理性、选策民主。 5. 华夏文明与新深层价值。

导     师 李绍强

导师简介
      李绍强先生,资深大律师,理学士,法学士,法学硕士,法律专业文凭。在香港律政司从事刑事检控、上诉及相关法律工作近三十年,2008获委任为资深大律师。曾任律政司副刑事检控专员,处理的案件涵盖刑法、公法及其他法律,曾出任香港金融管理局法律顾问。喜好哲学、社会、文化议题,著有《香港的金融与银行法》及波柏九十大寿论文集等书。


课程编号

开课日期2013年02月23日

堂     数约15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