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哲学︰ 宪制与公共治理(上学期)
本课程探讨下列议题︰ 1. 宪制结构︰个体,人际,与集体﹔存在与功能﹔强势与防御。 2. 公共治理之一︰欲求与“选人民主”; 治理权的四方面障碍︰投票循环、超限授权、少数主导、欲求对立。 3. 公共治理之二︰理性与“选策民主”: 治理权障碍的解决。 4. 公共治理之三︰行政权与司法复核: 行政权的来源与限度。 5. 公共治理之四︰资本主义与社会正义原则的冲突


导     师 李绍强

导师简介
     李绍强先生,资深大律师,法学硕士,法学士,理学士。八十年代初加入香港律政司,法律以外,他专注法哲学议题的思考。曾跟随梁瑞明等诸先生,在香港能仁与新亚研究所,学习、旁听中西哲学。九十年代初拜会并就教于波普尔(Sir Karl Popper,1902-1994)。李先生不时在海内外院校,就法哲学议题作专题演讲。


课程编号641A

开课日期2020年10月10日

上课时间逢星期六 下午4:15-5:45

上课地点

堂     数约14堂

名     额

学     费全期 $700

课程对象

学员自备